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官Myong J. Joun于11月2日批准Harvard University提出的驳回动议,驳回联邦政府要求学校交出招生资料的诉讼,但裁定为“不妨碍重新起诉”。案件涉及司法部和教育部对哈佛是否遵守联邦民权法律的调查。法院强调,这次裁决只处理政府是否充分满足强制取得资料前的程序要求,并没有判定哈佛是否存在招生歧视。
特朗普政府于2026年2月起诉哈佛,称学校没有充分配合联邦部门对招生流程的审查。政府要求的资料包括申请人层级的招生记录和个人申请文书,希望借此判断哈佛是否仍在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调查背景是最高法院2023年关于大学招生种族因素的裁决。政府认为哈佛拖延或拒绝提供资料;哈佛则认为政府的要求过于宽泛,并称学校遵守相关法律。
在备忘录意见中,Joun法官分别审视司法部和教育部的程序。法院认为,司法部没有在诉状所依据的材料中充分说明,已按相关法规完成要求的事前认定和通知程序;教育部也没有充分说明,在转向司法执行前采取了法规要求的进一步劝服步骤。法官指出,单纯设定期限和威胁起诉,并不必然满足自愿合规程序的要求。
法官特别说明,法院没有认定哈佛是否歧视申请人,也没有决定政府能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索取适当界定的申请人资料,更没有裁定哈佛最终是否必须提供这些资料。裁决不妨碍政府补足行政程序后重新提出诉讼。法院也没有就政府是否出于报复目的提出诉讼作出结论。
美联社报道,哈佛在诉讼中反对政府的资料要求,并主张政府没有遵守适用程序。法院驳回诉讼意味着政府不能凭当前诉状取得所要求的司法强制令,但不等于哈佛永久免于任何合法资料要求。未来若政府完成必要步骤并重新起诉,法院仍可能审查新的诉状和行政记录。案件因此暂时以程序性结果告一段落,招生政策本身的争议仍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