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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人士黄之锋被判囚十年,国安法案件再引国际关注

2026-11-05 10:09 EST · AI 整理 · 依据 8 家来源(网络) · 763 字 · 约2分钟 · 阅读 …
图片:AI生成

香港高等法院11月5日判处民主派活动人士黄之锋十年监禁。案件涉及《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黄之锋此前已认罪。这是他第二次因国安法相关罪名被定罪,刑期将与他正在服刑的另一宗案件剩余刑期同期执行。判决意味着他将继续被关押多年,也再次引发外界对香港政治自由、司法独立及国家安全法律适用范围的关注。

案件指控与认罪经过

检方指控,黄之锋曾与流亡海外的香港活动人士罗冠聪等人合作,游说外国政府对中国及香港官员采取制裁、封锁或其他措施。法院认为,相关行为构成勾结外国势力。黄之锋于2026年9月2日认罪。法官称其行为性质严重,量刑时将原拟刑期从13年下调,考虑了认罪及求情因素,最终判处十年。判决属于香港法院对具体刑事指控的裁定;国际人权团体则对法律适用及案件公正性提出批评。

与此前刑期如何计算

黄之锋此前因参与2020年非官方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2024年11月被判处四年八个月监禁。他自2020年起一直处于羁押或服刑状态。法院此次决定,新判刑期与上一宗国安法案件尚未执行的刑期同期执行,而不是简单地在原刑期后再加十年。美联社报道指出,若按现有刑期安排,他仍将长期在狱中服刑,原本预计于2027年1月获释的时间表已不再适用。

香港政府与国际社会的不同立场

香港及中国政府长期表示,国安法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美国政府则谴责判决并呼吁立即释放黄之锋。人权观察组织认为,相关罪名对和平倡议和政治表达造成寒蝉效应;支持国安法的立场则强调,跨境游说制裁可能触及国家安全。报道应区分法院认定的法律责任、政府的政策解释,以及人权组织对法律影响的评价。

对香港公民社会的影响

黄之锋是2014年雨伞运动及2019年抗议活动期间最知名的年轻民主派人物之一。他的案件发生在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捕、媒体和公民团体空间收缩之后。观察人士担心,重刑会进一步降低公众参与政治活动的意愿;香港当局则认为依法处理国安案件是维持秩序所需。判决的长期影响,将取决于未来法院如何处理类似案件,以及香港社会仍可保留多少公开表达和组织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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