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演员兼喜剧演员Russell Brand于11月5日在伦敦Southwark刑事法院被陪审团裁定一项强奸罪及三项性侵罪名成立,案件涉及四名女性,行为发生于2004年至2009年。Brand否认全部指控,辩称相关性行为均属双方自愿。陪审团同时裁定两项强奸指控及一项企图猥亵罪不成立。法官拒绝保释,并表示他将面临相当长的监禁刑期,量刑听证定于11月9日举行。
四项罪名成立,三项指控不成立
英国皇家检察署公布,Brand被判一项强奸罪和三项性侵罪成立。强奸罪涉及一名女性在2009年与Brand发生性行为时遭到强迫;三项性侵罪涉及2004年至2009年间的不同事件。陪审团对另外两项强奸指控及一项企图猥亵指控裁定无罪。六名提出指控的女性在审理期间依法享有终身匿名权,媒体不得公开可识别其身份的资料。
检方称其利用名气与权力
检方在四周审讯中表示,Brand利用其演艺事业带来的名气和影响力接近女性,并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性行为。警方称调查团队采访超过100名证人,并审阅大量文件、演出影像和访谈资料。Brand在庭上否认强迫任何人,称自己年轻时性生活放纵,但坚持同意是性关系的必要条件。陪审团最终根据证据作出部分有罪、部分无罪的裁决。
法官拒绝保释,量刑日期已定
裁决公布后,Brand的律师申请保释,希望他在量刑前获准离开羁押。法官Joel Bennathan拒绝申请,指出强奸罪定罪意味着他很可能面临实质监禁刑罚,并决定将他还押候判。量刑听证安排在11月9日。英国法院将考虑罪行性质、受害者影响、相关法律指引和辩方陈述后决定刑期。
警方仍调查其他指控
伦敦警察厅表示,对Brand的调查仍在继续,另有两项强奸指控的资料已提交皇家检察署审查。新调查指控与本次陪审团已裁定的四项罪名不同,不能将其视为已经证实的犯罪。案件也重新引发外界对演艺产业权力关系、职场安全以及长期未报案性侵案件调查方式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