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演員兼喜劇演員Russell Brand於11月5日在倫敦Southwark刑事法院被陪審團裁定一項強姦罪及三項性侵罪名成立,案件涉及四名女性,行爲發生於2004年至2009年。Brand否認全部指控,辯稱相關性行爲均屬雙方自願。陪審團同時裁定兩項強姦指控及一項企圖猥褻罪不成立。法官拒絕保釋,並表示他將面臨相當長的監禁刑期,量刑聽證定於11月9日舉行。
四項罪名成立,三項指控不成立
英國皇家檢察署公佈,Brand被判一項強姦罪和三項性侵罪成立。強姦罪涉及一名女性在2009年與Brand發生性行爲時遭到強迫;三項性侵罪涉及2004年至2009年間的不同事件。陪審團對另外兩項強姦指控及一項企圖猥褻指控裁定無罪。六名提出指控的女性在審理期間依法享有終身匿名權,媒體不得公開可識別其身份的資料。
檢方稱其利用名氣與權力
檢方在四周審訊中表示,Brand利用其演藝事業帶來的名氣和影響力接近女性,並在對方不同意的情況下實施性行爲。警方稱調查團隊採訪超過100名證人,並審閱大量文件、演出影像和訪談資料。Brand在庭上否認強迫任何人,稱自己年輕時性生活放縱,但堅持同意是性關係的必要條件。陪審團最終根據證據作出部分有罪、部分無罪的裁決。
法官拒絕保釋,量刑日期已定
裁決公佈後,Brand的律師申請保釋,希望他在量刑前獲准離開羈押。法官Joel Bennathan拒絕申請,指出強姦罪定罪意味着他很可能面臨實質監禁刑罰,並決定將他還押候判。量刑聽證安排在11月9日。英國法院將考慮罪行性質、受害者影響、相關法律指引和辯方陳述後決定刑期。
警方仍調查其他指控
倫敦警察廳表示,對Brand的調查仍在繼續,另有兩項強姦指控的資料已提交皇家檢察署審查。新調查指控與本次陪審團已裁定的四項罪名不同,不能將其視爲已經證實的犯罪。案件也重新引發外界對演藝產業權力關係、職場安全以及長期未報案性侵案件調查方式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