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擬禁止外資收購關鍵生物醫藥平臺
10月16日,中國商務部與科學技術部聯合發佈2026年第48號公告,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徵求意見。草案擬新增40項管控技術,其中生物醫藥5項。監管層首次明確:外資收購中國專有的細胞與基因治療平臺、小干擾RNA(siRNA)平臺,以及病原體功能獲得性研究平臺,將被禁止。
商務部在媒體問答中把這一調整表述爲支持"中國生物醫藥技術的有序國際協作",而針對病原體相關條款,發言人給出的理由是國家安全。公告同時規定,在正式目錄落地前,相關技術的出口須先完成出口前登記。公衆意見徵集將持續到11月15日。
整套草案共涉40項技術:23項屬人工智能,12項屬光伏,5項屬生物醫藥。其中14項擬完全禁止出口,26項擬限制出口、須取得許可。生物醫藥的5項覆蓋細胞與基因治療、小核酸藥物(siRNA)與病原微生物。除平臺類收購被禁外,專有的藥物靶點識別與驗證技術的完整轉讓也被歸入限制類,需審批而非自動放行。
草案同時劃出豁免邊界:授權許可、合作開發,以及利用專有技術提供外包研發與生產服務,都不在禁令範圍內,商務部發言人稱藥物靶點識別與驗證技術的對外授權通常會獲批准。這等於給出一個清晰切割——賣藥的權利可以談,賣平臺的所有權不行。
新規落在一條快速膨脹的賽道上。據中國藥品監管部門披露,截至2026年8月,中國生物技術資產的對外交易額已達1200億美元,同比增長36%,其中首付款超過100億美元。授權出海,正是中國創新藥近兩年增長的主引擎。
草案最具象的後果,是讓一類交易成爲歷史。2023年底,阿斯利康以10億美元收購格拉希爾生物,核心資產是製造CAR-T細胞的FasTCAR平臺,當時被稱作跨國大藥企首次完整收購中國生物公司。Fierce Biotech與The Catalyst Brief均指出,這筆交易在新規下很可能無法成行。
這並非單向動作。中國7月1日已實施新規,收緊對外投資與技術出境,此前還以國家安全爲由阻止了Meta以20億美元收購中國AI公司Manus。美國方面,媒體援引路透社報道稱,財政部正起草規則,擬保留大部分對華藥品授權許可,僅限制病原體與可武器化生物技術;國會另有一部跨黨派法案待議。
對跨國藥企與投資人而言,真正的分水嶺不在買與不買,而在拿授權還是拿股權。諮詢期內,技術所有權轉移、境外使用許可,以及技術所有者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爲境外實體的交易,都必須先登記。規則尚未定稿,但風向已經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