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傳喚加州選舉工作人員,大陪審團定於投票次日開庭
洛杉磯縣選民登記官迪恩·洛根辦公室10月29日證實,已收到針對其僱員的大陪審團傳票,並公佈了傳票副本。據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報道,傳票要求三名僱員於11月4日、即中期選舉投票結束次日早晨,到橙縣的一家聯邦法院出庭。《紐約時報》最早披露此事時稱至少兩名僱員被送達,傳票上週發出。
傳票要求洛杉磯縣交出與加州州務卿雪莉·韋伯信件相關的文件和通訊記錄,同時索取該縣"篩查外籍人士非法投票的方法"以及"防止非公民選票被計入的措施"的全部記錄。隨附的一封信稱,傳票"與國土安全部調查局正在進行的一項正式刑事調查有關",但沒有進一步說明。
據美聯社報道,這批傳票由加州全部四家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發出。一名因調查尚未公開而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透露,傳票是司法部在加州擴大調查的一部分。此前已有部分縣選舉官員早在9月就收到傳票,被要求提供司法部懷疑非法登記的個別選民記錄。
傳票發出前一天,聯邦地區法官戴維·卡特剛剛駁回司法部的一項緊急請求:司法部要求加州把約2萬名被其稱爲"可能是非公民"的選民的郵寄選票單獨封存、暫緩計票。卡特在裁決中說,司法部的名單不可靠,其要求違反了《全國選民登記法》關於選舉前90天內不得更改選民名冊或選舉程序的規定。
法庭文件顯示,僅洛杉磯縣一地,已處理的選票就超過50萬張。加州向全部2300萬登記選民郵寄選票,選票一旦處理完畢即無法再追溯到具體投票人。縣官員作證說,要把爭議選票挑出來"幾乎不可能"。司法部官員埃塞利稱將立即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上訴,並稱"總檢察長已授權立即上訴"。
洛根譴責這批傳票是"恫嚇"。洛約拉法學院選舉法專家賈斯廷·萊維特指出,聯邦投票犯罪的追訴時效爲五年,檢方完全可以在選舉結束後再取證,"沒有任何理由非要在選舉中間傳喚官員"。彭博法律此前報道,司法部領導層已指示各地最高聯邦檢察官對州和地方官員尋求刑事傳票。
卡特在駁回緊急請求的同時,任命了一名特別主事官,負責評估司法部那份2萬名單的可信度,並判斷各縣能否分離出問題選票。卡特表示,將在11月13日的證據聽證會上、參考特別主事官的意見後,再裁決司法部提出的初步禁令請求。司法部此前還致信地方選舉官員,警告若不配合將面臨"重大的聯邦審查和法律風險"。
接下來事態有兩條線:一是司法部向第九巡迴法院的緊急上訴,要求在訴訟期間禁止加州計票;二是11月13日的證據聽證會。在此期間,11月4日的大陪審團開庭將是第一個實質性節點。加州州務卿韋伯此前已拒絕交出全州選民登記名單,司法部爲此已起訴加州,訴求同樣被法院駁回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