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最高法院於11月3日聽取St. Mary Catholic Parish v. Roy一案口頭辯論,核心問題是:科羅拉多州能否要求接受州政府幼兒園補助的學校,不得因兒童或其家庭的性傾向、性別認同而拒絕入學。丹佛總教區及兩所天主教堂區主張,這項條件迫使學校違背宗教教義,侵犯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宗教自由。科羅拉多州則認為,學校可以自由教授宗教信仰,但若選擇接受公共補助,就必須遵守相同的反歧視條件。
科羅拉多州的Universal Preschool計畫允許公立與私立幼兒園參與,為家庭提供公共補助的學前教育。參與機構必須承諾,家庭不會因種族、宗教、性傾向、性別認同、收入或身心障礙等因素而失去平等申請機會。天主教學校要求宗教豁免,認為州政府允許部分學校依低收入或身心障礙等條件優先錄取,卻拒絕宗教學校基於信仰設定入學限制,構成對宗教的不平等待遇。州政府反駁,相關例外不代表學校可以排除法律保障的羣體。
口頭辯論中,部分保守派大法官質疑州政府是否對宗教學校施加額外負擔,也討論能否在保障宗教自由的同時維持家庭平等入學。自由派大法官則追問,如果宗教學校可因家長是同性伴侶而拒絕兒童,是否會帶來更廣泛的排除風險。最高法院官方逐字稿顯示,雙方爭論集中在宗教自由條款、一般適用法律,以及政府公共補助條件之間的界線。庭審提問不能直接等同大法官最後投票,現階段也不能據此斷言法院已決定支持任何一方。
本案涉及兩項重要判例。1990年的Employment Division v. Smith確立,一般適用且表面中立的法律,即使間接影響宗教行為,通常仍可適用;2022年的Carson v. Makin則限制政府僅因學校具有宗教性質,就排除其參與公共資助計畫。最高法院本次審理的重點,是州政府設定的入學規則是否真正一般適用,以及宗教學校是否應獲得豁免。法院並未受理原告要求全面推翻Smith判例的第三項問題,因此不能把本案描述成直接重審整套宗教自由法律架構。
Associated Press報導,天主教學校表示,參與計畫以來招生人數下降20%;這項數字來自校方說法,並非法院認定。科羅拉多州則強調,拒絕符合資格的家庭,會損害家長選擇公共補助學校的機會。最高法院預計在本屆審期結束前公佈裁決,時間可能落在2027年6月底之前。無論結果如何,判決都可能影響州政府能否將反歧視承諾列為公共教育補助條件,也會影響宗教機構與LGBTQ家庭在公共服務體系中的權利界線。